艳母全集 子居:清华简十三《乐风》融会 | 中国先秦史
清华简十三《乐风》融会艳母全集
子居
整理者在阐述部分言:“本篇简长九·九厘米,宽〇·五厘米,是目下所见长度最短的战国竹书,其形制工致,便于随身佩戴,具有一定实辛勤能。圆善竹简满写八字,行款整饬,在第二和第六字下各有沿途编绳。原简无序号,简背有刻划陈迹,今简序是参考划痕和内容抽象拟定。本篇原应有简十四支,现有十二支,其中第八、一三简佚失,第九、一〇简有残损。简文分两部分。简一至简五为第一部分,所记内容为音名,音名以五正声为主,约每两个音名后施以一个标点,似代表一节,这部分性质疑为乐曲谱。简五音名之后接写有「乐风」二字,其下空缺,应为题记,老家们以之名篇。简六至简一四为第二部分,内容以「𦁉某某𦁐某某」「某某𦁐某某」为记叙花样「𦁐」前、后之词具有清醒的等次关系。这部天职容文辞从简且前所未见,性质尚难明确,概略与前一部分乐曲谱的演奏步地联系。《乐风》系迄今所见最早的可能与古曲谱干系的汉典,对先秦音乐史接头具有进攻真理。”[1]其先容的第一句与事实存在偏差,据《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拾叁)》书中的“竹简信息表”[2]:
竹简编号
竹简长度
颓残情况
简01
10cm
简02
10cm
简03
4.1+6.0cm
简04
10cm
简05
11cm
简06
10cm
简07
9.9cm
简08
整简缺
简09
7.9cm
下残,缺二字
简10
6.0cm
荆棘端皆残
简11
10cm
简12
10cm
简13
整简缺
简14
9.9cm
可见简长10厘米的有七支简,简长如整理者在先容中所言是“简长九·九厘米”的只消两支简,简长11厘米的有一支简,也即是说在已知现象下简长跨越“九·九厘米”也已有八支,因此这篇的平均简长以大都简为准也应该说是“简长十厘米”而非“简长九·九厘米”,不知谈整理者对“九·九厘米”有什么稀零偏好,以至于径直漠视了大都简的骨子长度。王国维《简牍检署考》:“《书解》篇云:'秦虽无谈,不燔诸子,诸子尺书,文篇具在’,此'尺书’当亦以八寸尺言,则诸子亦八寸策也。四分取一为六寸,符算是也,《说文》(五)'符,信也。汉制以竹,长六寸,分而投合’,又'筭,长六寸,纪历数者',此种短简,连编不易,故无谓于书本,唯符信之但需二印投合者始用之,筭筹则安隔离用之,亦以短为便。”可见一般简长以“尺书”最多,符算会使用六寸简,《六韬·龙韬·阴符》:“太公曰:主与将,有阴符,凡八等。有大捷克敌之符,长一尺。破军杀将之符,长九寸。降城得邑之符,长八寸。却敌报远之符,长七寸。誓众谨守之符,长六寸。请粮益兵之符,长五寸。败军一火将之符,长四寸。失利一火士之符,长三寸。”更可见符可短至三寸,由此来看,竹简的长度其实很可能是和竹简原所属者的身份有一定干系性,身份越高的东谈主有条目使用的简也就越长。再看对比材料,“典型的卷轴(biblion,希腊语,意为'书本’)取名克己作它的莎厕纸(biblos),其高度在7英寸到13英寸之间,长度在20英尺到100英尺之间。卷轴的高度取决于制作它的纸张的尺寸:要求严苛的卷轴制作家会使用等第最高的纸(hieratica),只消他不错弄到。老普林尼形容卷轴的侧面(宽度)为13'指幅’(约10英寸),而长度则取决于制作它的纸张的数目。”[3]10英寸是25.4厘米,比《论衡》所说“尺书”略长,也即是说不管东西方,“便于随身佩戴,具有一定实辛勤能”的信息记录载体都是倾向于一尺掌握的。王国维所说“短简,连编不易,故无谓于书本”虽然当今看来过于绝对,但《乐风》简“形制工致”到只消10厘米长深信属于相等稀零的使用现象。由《乐风》简的长度来看,与之十分的物品为常常出土的“楬”,举例《曾侯乙墓》先容的竹签,“签1号长10厘米,宽1厘米,厚0.15厘米;签2号长11厘米,宽1.1厘米,厚与签1号略等。两枚竹签上均墨书如下几字:'
图片
轩之马甲’正本当是系在马甲之上。”[4]宋少华、李鄂权《长沙望城坡“渔阳”王后墓出土木楬签牌的初步整理》中先容的木楬:“渔阳墓出土木楬与签牌现有123 枚( 图版见卷首插页) 。木楬居多,有一丝签牌,大多残断,材质经决然爲杉木。其中木楬均爲长方形,上圆下方,首部涂黑,有穿孔用来系悬。木签牌呈长方形,下端两侧各有一缺口,用来系绳。木楬一般长8-11 厘米之间,宽4-6 厘米之间。圆善的木楬,最大的长13.1 厘米,宽6.4 厘米( DⅡ115·DⅡ112) ; 最小的木楬长7.6 厘米,宽4.8 厘米( BⅣ⑧35: 75) 。”《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提到的木楬:“木牌的大小不一,长7.1-12厘米,宽3.8-5.7厘米,厚0.2—0.4厘米。木牌的下半部有墨书文宇,表明竹笛所盛物品的称呼,如'衣笥’、'梨笥’等。《周礼·秋宫·职金》:'受其入征者,辨其物之微恶与其数目,揭而玺之。’郑注:'楬而策之者,楬书其数目以著其物也。玺者印也。既楬书湔其数目,又以印封之。今时之书有所表识,谓之楬橥。’所述与竹荀的減封情形大体相符,木牌应即所谓'楬’。”可见10厘米长恰是“楬”的平均长度,若将《乐风》简宽度0.5乘以简数14,则得7厘米,也与“楬”的宽度临近,由此可揣度《乐风》本来的作用盖是栓挂在盛放琴瑟的边箱外的竹楬。或者也不错磋商《乐风》是原从木楬上抄录下的内容,不外若是是抄录下的内容,大可不必使用与原楬等长的简,因此这个可能性应该是较小的。《周礼·天官·职币》:“皆辨其物而奠其录,以书楬之,以诏上之小用赐予。”郑玄注:“郑司农云:楬之,若今时为书以著其币。”贾公彦疏:“'以书楬之’者,谓府别各为一牌,书知善恶价数若干,谓之楬。”《周礼·天官·典妇》:“辨其苦良、比其小大而贾之,物书而楬之。”郑玄注:“郑司农:苦读为盬。谓隔离其缣帛与布纻之粗细,皆比喻其大小,书其贾数而著其物,若今时题署物。”《周礼·地官·泉府》:“以其贾买之,物楬而书之,以待常常而买者。”郑玄注:“郑司农云:物楬而书之,物物为揃书,书其贾,楬著其物也。”因此可推知先秦两汉时期“楬”的作用雷同于当今办公用品中的便签,是用来记录器皿内盛放物品的称呼或者数目、品性、价钱等信息的,因此“楬”用来记录较苟简并可重复演奏的曲谱或演奏身手天然也莫得问题。
【宽式释文】
……
宫徵,宫羽,宫商,徵羽。
商徵,徵地,商徵,徵角。
商角,商羽,羽角,穆,商羽。
羽角,宫羽,宫商,宫角。
乐风
挟次之下滑次上,挟次下滑大上。
挟少下[滑]□□,[挟]□□[滑]□上。
次上滑大下,[次上滑少]下。
大下滑大[上],大下滑次上。
大下滑次下,大上滑大下。
大[上]滑[大下],[次上滑次]下。
【释文融会】
宫
图片
(徵),宫𩁹(羽),宫商,图片
(徵)𩁹(羽),【一】商图片
(徵)。图片
(徵)图片
〔一〕。由“乐风”二字之后的《乐风》后半部天职容来看,《乐风》篇首应该还缺了两支简的内容。《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中曾提到:“出土的乐器有瑟和竽各一具,以及一套竽律。……昔日在长沙、信阳和江陵的楚墓中,先后发现了十二具瑟,形制与此临近,均为首尾四岳和四个弦枘,可名之为'四岳四枘’式。另外,广州龙生冈43号东汉墓出土的明器瑟一具,形制亦然如斯。这种瑟又常见于汉代的画象石中。这阐述东周全两汉时期,瑟的形制已基本安然和斡旋。至于唐宋以来文献所载和明清宮廷所用的瑟,与此有着清醒的相反,形制与筝临近,首尾各有一岳,无弦枘,可名之为'二岳’式。这两种瑟的形制相反,既标志着各自的时期特性,又显露着前后的接纳关系。……瑟的演奏身手,早期文献并无纪录,但可根据其调弦法及出土汉代文物,参照后世的联系文献,试行探索。这座墓北边箱出土的三件饱读瑟木俑和黑地彩绘棺头挡的饱读瑟图象,为咱们西宾汉代瑟的演奏身手,提供了径直的笔据。三件饱读瑟木俑所显露的,是并用两手食指同期弹弦的一种奏法(图九五)。饱读瑟者跪坐,瑟横陈于膝前,双臂上前平伸,两手掌心向下,临于瑟的上方,大指屈向掌心,食指内勾,两指变成环状,作抹弦之势,其余三指则微屈。济南无影山出土的西汉乐舞杂技陶俑中的饱读瑟俑,其演奏身手与此近似这种奏法,在汉画象石中也可找到,如两城山画象石即其例。由此可见,双手并弹是汉代常见的一种饱读瑟身手。自宋陈旸以来,一般都以为瑟用双手并弹使图九五吹打俑饱读瑟情形'清正声相和’,即八度相和;而明朱载堉所言,则又有'隔三隔四的旁合’,即五度、四度投合的撮法。此次发现的汉瑟,依五声定弦,每组至少具有一个八度以上,则当具有双弹八度、五度和四度的可能。这种双弹法,应即《淮南子·修务篇》所说的'参弹’。”[5]由这个先容,笔者梦预见了历史上也曾很著名的永明体,《南都书·陆厥传》中: “永明末,盛为著述。吴兴沈约、陈郡谢眺、琅邪王融以气类相推毂,汝南周颗善识声韵。约等文皆用宫商,以平上去入为四声,以此制韵,不可增减,世呼为永明体。……约答曰:'宫商之声有五,翰墨之别累万。以累万之繁,配五声之约,高下低昂,非想力所举。又非止若斯辛劳也。……自古辞东谈主,岂不知宫羽之殊,商徵之别?虽知五音之异,而其中狼籍变动,所昧实多,故鄙意所谓此秘未睹者也。以此而推,则知前世文人便未悟此处。若以著述之音韵,同弦管之声曲,则好意思恶妍蚩,不得顿相乖反。譬由子野操曲,安得忽有阐缓失调之声?以《洛神》比陈想他赋,有似异手之作。故知天机启,则律吕自调;六情滞,则音律顿舛也。’”所言“宫羽之殊,商徵之别”盖就与《乐风》前半部分的基本每两字音名就加墨点断句干系。宋代王应麟《困学纪闻·小学》:“愚考徐景安《乐书》,凡宫为上平、商为下平、角为入、徵为上、羽为去,则唐时平声已分荆棘矣。米元章云:'五声之音,出于五行天然之理。沈隐侯只知四声,求其宫声不得,乃分平声为二。’然后魏江式曰:'晋吕静仿李登《声类》之法,作《韵集》五卷,宫、商、角、徵、羽各为一篇。’则韵分为五,始于吕静,非自沈约始也。”以为“韵分为五,始于吕静”,但是既然“五声之音,出于五行天然之理”,天然“韵分为五”也不会是“始于吕静”,《韩非子·外储说右》:“夫教歌者,使先呼而诎之,其声反清徵者乃教之。一曰。教歌者,先揆以法,快什么中宫,徐呼中徵。疾不中宫,徐不中徵,不可谓教。”所要求的“快什么中宫,徐呼中徵”与宫、徵自己的疾徐相背,是以才成为“歌者”的初学圭臬,由此可见“韵分为五”必是先秦时决然,也因此,歌词是不错转写出宫商角徵羽五音抒发体式的。《乐风》前半部分之是以基本每两个音名下都有墨点断句,很可能即是因为每两个一组的音名组合骨子上对应于歌词中的一个字,在前的音名与歌词中字的声母干系,在后的音名与歌词中字的韵母干系,右手拨弦对应“乐风”二字之前的内容在“乐风”二字右侧,左手按弦对应“乐风”之后的内容在“乐风”二字左侧,将两侧内容对应于掌握手就不错让弹琴的动作与歌词相协。由《诗经》可见,先秦歌诗多为四言句,因此不错把《乐风》的前半部胪列如下:
宫徵,宫羽,宫商,徵羽。
商徵,徵地,商徵,徵角。
商角,商羽,羽角,穆,商羽。
羽角,宫羽,宫商,宫角。
这么就不错很容易地看出,若不磋商“穆”字,则《乐风》前半部分很可能即是一个四言四句的歌诗,其押韵步地为第一句末字的“徵羽”与第三句末字的“商羽”为去声韵,第二句末字的“徵角”与第四句末字的“宫角”为入声韵,属于交韵。而且首句首字以“宫徵”与第二句首字的“商徵”为上声韵,第三句首字的“商角”与第四句首字的“羽角”为入声韵,很可能属于首字韵。何况,第一句的四个字的韵部对应于“徵羽商羽”,第三句的四个字韵部对应于“角羽角羽”,也值得磋商是一种句中韵的体式。《韵镜》:“五音定于脣、齿、喉、牙、舌。”宋代江少虞《皇朝事实类苑》卷四十:“至于所分五音,法亦不一。如乐家所用,则随律命之,本无定音,常以浊者为宫,稍清为商,最清为角,清浊不常为征、羽。切韵家则定以为唇、齿、牙、舌、喉为宫、商、角、征、羽。”元代陈绎曾撰《文筌》:“宫稳平全浊,商响下平次浊,角超上不清不浊,征嗢去次清,羽细入全清。”《居家必用事类全集·甲集·三十六字母五音清浊旁通图》:“全清见端知帮非精照影,次清溪透顶滂敷清穿晓,全浊群定澄并奉从床匣,不清不浊疑泥孃明微心审喻,全浊邪禅。”因此在每两个音名对应于歌词中的一个字中,该字的声母天然也不错对应于五音,仅仅由于目下莫得笃定的歌词与五音的对照,因此不可笃定声母部分是以唇、齿、牙、舌、喉的分类来对应五音,还以全清、全浊、次清、次浊、不清不浊的分类来对应五音。至此可知,歌词中的每个字,都不错拆分为声韵两部分,并以五音暗示,以致不错在此基础上将《诗经》全部内容皆以《乐风》的体式写为对应曲谱。而从另一个角度看,《乐风》所反应的,应亦然后世反切的早先形态。
整理者注〔一〕:“
图片
,即「地」字。征地,或表「征」的变音。一说「图片
」从它声,与「铊」或「施」重复,训为「延」,如秦怀后石磬(《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一九八一七,上海古籍出书社,二〇一二年)铭曰「其音鎗鎗铊铊」。《诗·大雅·旱麓》「施于条枚」,《韩诗据说》卷二、《吕氏春秋·知分》所引「施」均作「延」。此表前「征」音的延迟。”[6]整理者注对“地”字的两种解释,绝对不属于音名,因此清醒是不诞生的。相关于此,方建军《清华简〈乐风〉曲谱解译》建议:“在我看来,释为'地’字本无问题,但不宜训为'施’,用来暗示徵音的延迟。因为中国古代曲谱大多为音位谱,以象征音高为主,在音的时值、节拍和节拍上并无具体而精准的记录,因此才有'打谱’之说。《乐风》的宫商字谱并未显露其余各音的时值,很难勾搭为何独以'地’字标注这一个徵音的延迟。不绝楚简《采风曲目》的'徵和’,'徵地’或也应为两个申明,但'地’字四肢申明前所未见,其义不解。若将'徵地’释为'徵宫’,只怕也嫌对付。因为《乐风》的曲谱中宫音出现6次,何故此处不迳称为'徵宫’,反而另称为'徵地’?《乐风》的曲谱除五正声以外,目下可确知的偏音只消'穆’。若是'地’不是五正声之中的任何一个音,那么它就有可能为偏音'和’。但是,由于短少雷同乐律铭文和测音方面的笔据,'地’与'和’也无互训之例,是以目下只可存疑。”[7]这个分析清醒合理好多,“地”、“和”皆歌部字,确乎存在重复可能,若是“地”当读为“和”,则十分于羽曾F。在曾侯乙编钟铭文中有“姑洗之和”,上博四《采风曲目》简三中有“徵和”,皆不错讲授方建军先生读“地”为“和”确乎十分可能。不外还不错磋商另一种可能,即古东谈主或曾将琴弦的最底下一根弦称为“地弦”,如斯“地”则不错对应传世文献所称“少商”,《通典·乐典》:“杨雄《琴清英》曰:'舜弹五弦之琴,而世界化;尧加二弦,以合君臣之想。’桓谭《新论》曰:'五弦,第一弦为宫,其次为商、角、徵、羽,文王、武王各加一弦,以为少宫、少商。’”《礼记·曲礼》孔颖达疏引《礼纬·斗威仪》云:“宫主君,商主臣,角主父,徵主子,羽主夫,少宫主妇,少商主政。”《说文·琴部》:“琴,禁也。神农所作。洞越。练朱五弦,周加二弦。象形。凡珡之属皆从珡。䥅,古文珡从金。”《广雅·释乐·琴名》:“神农氏琴长三尺六寸六分,上有五弦,曰:宫、商、角、征、羽。文王增二弦,曰:少宫、少商。”《后汉书·仲长统传》:“弹南风之雅操,发清商之妙曲。”李贤注:“《三礼图》曰:琴本五弦,曰宫﹑商﹑角﹑征﹑羽,文王增二,曰少宫﹑少商,弦最清也。”宋代朱熹《琴律说》:“初弦黄锺之宫,次弦大蔟之商,三弦中吕之角,四弦林锺之祉,五弦南吕之羽,六弦黄清之少宫,七弦太清之少商。”故琴弦的“少商”即对应清太簇。在《乐风》中每个两字音名组和成的声韵体式中,第一字都莫得出现五音的角,第二字则莫得出现五音的宫,这种情况或可磋商是与上博四《采风曲目》整理者在“阐述”部分提到的“莫得发现角音的申明”[8]的情况联系。
商
图片
(徵),图片
(徵)角,【二】商角,商𩁹(羽),(羽)角。穆〔二〕。商【三】(羽),(羽)角,宫(羽),宫商,宫【四】角。整理者注〔二〕:“穆,此当为音名,与楚王会章钟(《集成》八三)右侧饱读部刻铭之「穆」相通。「穆」与「缪」通,《淮南子·天文》:「应钟生蕤宾,不比正音,故为缪。」《汉书·扬雄传》「阴阳清浊穆羽投合兮」,王引之《念书杂志·汉书扬雄传》谓「穆变音也。羽正音也。」此外,曾侯乙墓编钟下二·2、中二·11等铭曰「穆音之才(在)楚为穆钟,其才(在)周为剌(厉)音」,其性质又与律名十分。另上博简《采风曲目》有「宫穆」,真理不详。「征地」、「穆」两个音名所处位置赶巧将曲谱三瓜分。”[9]若是与“徵地”对应,那么“穆”字应该与某个五音变成二字组合,而非单独出现,因此“穆”字应该并不是音名。由前文融会内容可见,关于整都的四言诗句而言,“穆”字的存在应该并不影响四言这个情况,由此也可推知“穆”当并非是音名。既然“穆”很可能并不表音,那么天然不错揣度“穆”字盖是指保抓一段手艺的舒坦,比如保抓一拍的舒坦时长,《汉书·东方朔传》:“于是吴王穆然,俛而深惟,仰而泣下交颐。”颜师古注:“穆然,静想貌。”《文选·扬雄〈甘泉赋〉》:“于是事变牺牲,目骇耳回,盖皇帝穆然。”张铣注:“穆然,静默皃。”因此“穆”与“徵地”并不雷同,也不是整理者注所言“「征地」、「穆」两个音名所处位置赶巧将曲谱三瓜分。”
樂風〔三〕。【五】
整理者注〔三〕:“乐风,指歌曲。《山海经·大荒西经》「回禄生太子长琴,是处榣山,始作乐风」,郭注:「创制乐风曲也。」《淮南子·说山》「欲学歌讴者必先征羽乐风,欲好意思和者必先始于《阳阿》、《采菱》。」乐风曲与诗关系详细,《诗经》有《国风》。《国语·周语上》:「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瞽献曲,史献书。」上博简《采风曲目》纪录了一些其时流行于场所的曲目。”[10]整理者的这个勾搭虽然看起来很文从字顺,但骨子上是不无问题的。整理者所引文例都与《乐风》内容并不相应,“乐风”二字前后的内容,相等清醒不是申诉音乐表面,何况也不及以涵盖或泛指各式音乐内容,而只会是某个具体的乐曲,因此整理者注言“乐风,指歌曲”应是整理者我方的一种不雅念倾向。相关于这种勾搭,笔者以为骨子上“乐风”的“乐”字更合适勾搭为是地名,《国风》中的各“风”都是以地名为别,故《乐风》的“乐”字也更可能是具体地名而非泛指“歌曲”,不错磋商是“泺”或“栎”,《春秋·桓公十五年》:“秋,九月,郑伯突入于栎。”杜预注:“栎,郑别都也,今河南阳翟县。”《说文·水部》:“泺,都鲁间水也。从水乐声。《春秋传》曰:公会都侯于泺。”磋商到清华简中多有与郑国干系的篇章,“乐”是指“栎”的可能性更大一些。战国时期楚国曾占有阳翟,事见北大简《堪舆》:“司马昭叚以五月甲辰聚众于朔方以城阳翟。许尚占之,以其会丙午,事亟成,国凶险。”笔者在《北大简〈堪舆〉所见楚王年略考》中言:“将《系年》与《堪舆》齐集起来看的话,应是三月辛丑楚王与令尹子春、司马子位祭世后,次日,'三月壬寅,王令城父公屈恒将郢徙从陈至郢。’不久令尹子春与司马子位即出征侵晋,夺下了宜阳。楚师既然已夺下宜阳,显而易见阳翟也在楚师截止之下了。至五月时,三晋联军反击,大北楚军,令尹子春战死,司马子位出逃,楚王为了提神三晋联军,才命'司马昭叚以五月甲辰聚众于朔方以城阳翟。’”[11]因此清华简《乐风》所记录的古琴曲或可磋商即是得于这个时期。
𦁉厀之下𦁐厀上〔四〕,𦁉【六】厀下𦁐大上,𦁉少下【七】□□□□□□□□〔五〕【八】上,厀上𦁐大下,[厀]□【九】□□下〔六〕,
整理者注〔四〕:“𦁉,从糸,妾声,试读为「接」,续也。疑此指两个音一语气演奏。𦁐,从糸,屈声,试读为「诎」。《礼记·聘义》「叩之,其声清越以长,其终诎然」,郑注:「诎,絶止貌也。」疑此指两个音停顿演奏,与「𦁉(接)」相对。「厀之下」卽后文之「厀下」,它与「厀上」「大下」「大上」「少下」变成了一定的等次关系,具体所指尚不解确。从其两两相对的规矩来看,揣度原还有与「少下」相对的「少上」一词,但由于简文有颓残,现已无法确知。「厀」疑读为「次」,位于「大」、「少」之间。”[12]“𦁉”字很可能当读为“挟”,《仪礼·乡射礼》:“司射适堂西,袒、决、遂,取弓于阶西,兼挟乘矢,升自西阶。”郑玄注:“古文挟皆作接。”南朝·梁·丘明《碣石调·幽兰》:“耶卧中指十上半寸许案商,食指、中指双牵宫商。中指急下,与拘俱下十三下一寸许。住。末商起。食指散缓,半扶宫商。食指挑商,又半扶宫商,吹法螺下无名于十三外一寸许案商角,于商角即作两半扶、挟挑声。”即有名为“挟”的指法,“挟”疑即左手指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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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古琴演奏法》:“图片
(掐起)——左大指、名指同按一根弦上的相邻两个音位,左大指掐弦得名指所按的音高。”[13]所说“图片
”盖减字法的“𤓿”字之省,为“寽”字异体,《庄子·杂篇·外物》:“接其鬓,压其顪。”成玄英疏:“接,撮也。”《说文·𠬪部》:“𤓿,撮也。”《玉篇·𠬪部》:“寽,力栝切,五指也。亦作捋,取也,摩也。”又据《古琴演奏法》:“上——左指按弦、右指弹弦出声后,进取一音位移动,并得声。此类技法惯称'走音’(下同)。下——左指按弦、右指弹弦出声后,向下一音位移动,并得声。'上’、'下’两技法常为单用。”[14]可知,“上”、“下”也为左手指法。由此,则“大”、“次”、“少”不错揣度是对应于左手按弦的手指向左或向右隔离移动三个徽位、两个徽位、一个徽位这么的形容左手按弦手指所移动距离的情况。天然,先秦时期是否照旧有明确的徽位尚不可知,只可大要揣度移动距离是成比例的。《淮南子·修务》:“今夫盲者,目不可别日夜,分白黑,但是搏琴抚弦,参弹复徽,攫援摽拂,手若蔑蒙,不失一弦。”高诱注:“参弹,并弦;复徽,荆棘手也。”《乐风》“少”字书为“尐”,与《医师之大食》写法相通,而《医师辸速之仪》中“少”字四见皆书作“少”,可见《乐风》与《医师之大食》干系,而《医师辸速之仪》与《医师之大食》则有清醒的书道相反。笔者在《清华简〈封许之命〉融会》中曾提到:“在清华简诸篇中尚有不错明确判断为是宋文化特征或受宋文化影响很大的写法特征,如清华简《说命》三篇、《赤鹄之集汤之屋》、《汤丘》、《帝门》、《三寿》、《周公之琴舞》、《祭公》、《筮法》诸篇中的'少(小)’字末笔皆作捺而非作撇,春秋晚期《蔡侯纽钟》集成210亦然'少’字末笔作捺,该写法与上博《脾性论》、《逸诗》、《内礼》相一致,也与新蔡、信阳、曾侯乙简一致,当亦然宋文化过甚影响区域的翰墨特征。而清华简《皇门》、《厚父》、《命训》则是末笔作撇,与天星不雅、望山、郭店楚简等一致。上博、包山楚简则大都是末笔作撇,少数末笔作捺,可见当是楚文化与其他文化有所会通的恶果。”[15]由此可知《乐风》与《医师之大食》有着清醒的非周文化书写特征,而《医师辸速之仪》则并无这一特征。“乐风”二字之后的这部分,应该是每句对应“乐风”之前部分的两组音名组合,即存鄙人表的对应关系:
次下
次上
次下
大上
裸舞合集
少下
□□
□□
□上
宫徵
宫羽
宫商
徵羽
次上
大下
次上
少下
商徵
徵地
商徵
徵角
大下
大上
大下
次上
商角
商羽
羽角
商羽
大下
次下
大上
大下
羽角
宫羽
宫商
宫角
大上
大下
次上
次下
由此表不丢丑出,“𦁉厀之下𦁐厀上,𦁉厀下𦁐大上,𦁉少下𦁐□□,𦁉□□𦁐□上”在“乐风”之前部分缺失了对应内容,故笔者前文融会内容言“由'乐风’二字之后的《乐风》后半部天职容来看,《乐风》篇首应该还缺了两支简的内容”。对比“宫徵”的“次上”,不错磋商简九终末一个字很可能亦然“上”字,简十的第二个字则或可磋商是“少”字。
整理者注〔五〕:“简八已佚失,依据简文表述的花样和每简书写八个字的行款,所缺内容可补为「𦁐□□,𦁉□□𦁐□」。”[16]“𦁐”盖读为“滑”[17],左手指法有向左、向右两种滑指,据《古琴演奏法》:“├(绰)——即上滑音。右手弹弦的同期,左指从指定音位的左侧按弦并赶紧滑向指定音位。氵(注)——即下滑音。右手弹弦的同期,左指从指定音位的右侧按弦并赶紧滑向指定音位。”[18]清代庄臻凤《琴学心声谐谱》卷上:“四曰滑。滑者,溜也,又涩之反也。音尝欲涩,而指尝欲滑。音本喜慢而冉冉出之,若流泉之抽抽搭噎时滴滴不已,故曰涩。指取走弦而滞则不灵,乃来往之饱读励如风发发,故曰滑。然指法之诓骗,固贵其滑,而亦无意乎贵留,盖其留者即滑中之安顿处也。故有涩不可无滑,有滑不可无留,意有在耳。”
整理者注〔六〕:“简九下残,所补「厀」字尚存左上一角,后来仍缺有一字。简一〇上残二字,第一字应为「𦁐」。”[19]自“厀上𦁐大下”句起,之后各句句首皆无“𦁉”字,目下短少干系对比材料,故不可笃定这是一种不祥如故因为确乎不使用“𦁉”的指法。
大下𦁐大□〔七〕,【一〇】大下𦁐厀上,大下𦁐【逐一】厀下,大上𦁐大下,大【一二】□□□□□□□□〔八〕【一三】下。【一四】
整理者注〔七〕:“简一〇下残一字,疑为「上」。”[20]目下不错看到的“乐风”之后部分每组以“大”、“次”、“少”和“上”、“下”组合而成的指法翰墨与其前和后来的各组指法翰墨皆不重复,因此“大下𦁐大□”句由“大下”可推知所缺之字确可补为“上”,由竹简下端残损部分所余笔画来看也最合适是“上”字。何况,对比简十二的第二个对应“商羽”的指法是“大下”,值得磋商简十二的首字“厀”有可能是“大”字之误。
整理者注〔八〕:“简一三已佚失,所缺八字可补为「□𦁐□□,□□𦁐□」。”[21]基于前文融会内容可揣度,由于在简十二终末一个字“大”字前有“大上𦁐大下”句,因此整理者所补的简十三“「□𦁐□□,□□𦁐□」”的第一个字很可能不会是“下”字,故由此可将简十三首字补为“上”字,由此还可揣度第三和第四个字有可能与简九对应“宫羽”的“大下”同样是“大下”。之后对应“宫商”的两个字则不错磋商参照前文融会内容也可能同为“次上”,由此对应“宫角”的则盖是“次下”,也即“下”字前可补“厀”字。
底下附上较可能的《乐风》五线谱和MIDI音乐文献,古琴的音效是用竖琴音效模拟的:
图片
《乐风》MIDI音乐文献
[1]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拾叁)》第137页,上海:中西书局艳母全集,2023年10月。
[2]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拾叁)》第216页,上海:中西书局,2023年10月。
[3] 《书的大历史》第229、230页,北京:生计·念书·新知三联书店,2020年8月。
[4] 《曾侯乙墓(上)》第458页,北京:文物出书社,1989年7月。
[5] 《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 上集》第102~106页,北京:文物出书社,1973年10月。
[6]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拾叁)》第138页,上海:中西书局,2023年10月。
[7] 《东谈主民音乐》2024年第1期。
[8] 《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四)》第161页,上海古籍出书社,2004年12月。
[9]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拾叁)》第138页,上海:中西书局,2023年10月。
[10]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拾叁)》第138页,上海:中西书局,2023年10月。
[11] 中国先秦史网站:http://xianqin.html-5.me/2015/12/03/305,2015年12月3日。
[12]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拾叁)》第138页,上海:中西书局,2023年10月。
[13] 《古琴演奏法》第30页,上海造就出书社,2002年11月。
[14] 《古琴演奏法》第29页,上海造就出书社,2002年11月。
[15] 中国先秦史网:http://xianqin.html-5.me/pdf/清华简《封许之命》融会.pdf,2015年07月16日。
[16]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拾叁)》第139页,上海:中西书局,2023年10月。
[17] 参《古字通假会典》第524页“淈与滑”条,济南:都鲁书社,1989年7月。
[18] 《古琴演奏法》第30页,上海造就出书社,2002年11月。
[19]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拾叁)》第139页,上海:中西书局,2023年10月。
[20]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拾叁)》第139页,上海:中西书局,2023年10月。
[21]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拾叁)》第139页,上海:中西书局,2023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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